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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山东省煤炭泰山疗养院电子胃肠镜需求公示
2/28/2019 9:16:25 AM    本站    10143

 
    一、资质要求
1、 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公司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证件(加盖投标公司公章);
4、产品授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分包情况:
包号
名称
数量
是否可采进口
1
电子胃肠镜
1
2、招标参数
参数与配置要求:
一、高清摄像主机及冷光源系统1套
*1、高清摄像主机,分辨率≥1080P,具备HD-SDI、DVI-D高清输出。
*2、主机及冷光源系统具备“光谱解析能力”(NBI或I-SCAN OE或BLI),并兼容常规电子内镜
3、摄像主机和光源分体式设计或一体式设计
4、细化的早癌筛查功能
5、测光方式可:平均测光、峰值测光
6、主机具有白平衡自动调节和记忆功能、智能内镜信息显示功能、图像冻结功能
7、具备便携存储功能,可将无压缩的高清图片直接保存至U盘
8、兼容电子支气管镜、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电子十二指肠镜、超声内镜等
二、冷光源
*1、300W氙灯光源(灯泡寿命≥500小时),不接受LED与卤素光源。
2、具备“光谱解析能力”(NBI或I-SCAN OE或BLI或其他早癌筛查功能)
 
三、最新高清电子结肠镜 1条
3.1 高清分辨率(290系列或i10系列或L590系列)
3.2 可兼容NBI、i-scan OE或BLI中任何一种筛查功能
3.3 ≥3.8mm钳子管道
3.4插入部≤13.25mm
3.5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
3.6景深:4-100mm
3.7具有副送水通道,方便开展治疗工作
 
四、高清治疗型电子胃镜 1条
4.1 高清分辨率(290系列或i10系列或L590系列)
4.2 可兼容NBI、i-scan OE或BLI中任何一种筛查功能
4.3 ≥3.2mm钳子管道
4.4插入部≤10.0mm
4.5弯曲角度:上≥210°,下≥120°,左≥120°,右≥120°
4.6景深:2-100mm
4.7具有副送水通道,方便开展治疗工作
 
五、光学放大胃镜  1条
5.1 具备光学放大功能
5.2 可兼容NBI或I-SCAN OE或BLI早癌筛查功能
5.3 钳子管道内径≥2.8mm
5.4插入部≤9.8mm
5.5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90°,右≥90°
5.6景深 广角≥5-100mm;长焦≤2-3mm
5.7具有副送水通道,方便开展治疗工作
 
六、≥26寸医学专用高清液晶显示器
七、原厂测漏器
八、主流品牌电脑(i5/4G/256G固态硬盘/1G独立显卡),图像采集卡1套并与我院RIS连接
九、内镜专用台车1台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根据临床及科研需求,提高医院临床、医技科室治疗水平

(三)本项目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供货;
交货地点:所有产品的交货地点均由招标人指定。
(五)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3年包修
1、如设备出现问题用户通知卖方后应在 24 小时内答复,48 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不能解决需提供备用机。
2、卖方须向买方提供仪器操作手册一套。
3、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 7 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手册。
5、设备安装调试后,应提供免费现场与外埠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并使其完全掌握。
6、免费为用户提供系统的工程师培训方案,附详细培训计划。

(六)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所提供的货物均应为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全新产品,并以此标准进行验收,投标方在提供验收报告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设备的合格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或组织第三方验收。
(七)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7日起,至2019年3月1日止。
(八)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3月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人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九)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东省煤炭泰山疗养院
联系人:舒理          电话(传真):0538-8202040
地址:泰安市虎山路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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