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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异地就医政策问答(二)
6/12/2023 3:21:43 PM    本站    476

5、“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何申请门诊慢性大病?

答:(1)掌上办理:参保人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泰安医保”办理。需上传近一年与申请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血友病、晚期恶性肿瘤、精神病患者也可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单、诊断证明、病理报告等材料)。

2)现场办理:通过各级医保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需带近一年与申请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血友病、晚期恶性肿瘤、精神病患者也可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单、诊断证明、病理报告等材料)

6、若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又需要返回参保地或备案地以外的异地就医的如何办理?

答:(1)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超过6个月需变更长期异地就医地的,可以随时申请终止原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转回参保地,也可根据实际就医需求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备案未满6个月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申请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变更回参保地的,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在参保地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

3)需到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且非参保地)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在山东省内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在外省就医需要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7、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享受哪些待遇?

答: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享受参保地的医保报销政策、就医地的医保目录。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均为10%,执行高级医院报销政策。

3)门诊统筹(含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取消了医院级别和家数限制,参保人可在备案地(或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

8、无法联网结算的异地就医费用应该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在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地区就医的,应当持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联网结算,原则上不再接收医疗费用零星结算申请。但是因特殊原因或者因客观原因发生的符合医保统筹但未联网结算的,可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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