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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

开展城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 提升社区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6/22/2012 5:28:20 PM    科大社区卫生服务站    3391

      为推行和规范城市卫生家庭医生式服务,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山东省城市社区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方案》(鲁卫妇社【2012】9号)及泰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近期将启动与科大社区居民签约《泰安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工作,目的是能够进一步转变观念,促进社区卫生服务走进家庭,贴近居民,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主动、方便、连续、综合、个性化的卫生服务。
      实行家庭医生式服务,可以方便、有效的将慢病、老年人等患者从大医院分流到社区就诊,有利于合理节省医保、新农合资金、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逐步形成“首诊在社区、按需进医院、双向诊疗、全专结合”的医疗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这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又一举措,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方向,对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更加充分地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的优势和特点,不断延伸和深化“六位一体”服务,与居民建立稳定的朋友式的服务关系,进一步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信任度,引导更多的居民到社区就诊,并视条件为行动不便的、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访视、家庭出诊、电话咨询、预约服务和家庭康复指导等服务。让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得病后通过科学管理,及时有效治疗,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家庭医生的工作范围,主要以建立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为基础,对服务对象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健康问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病的预防和控制,孕产妇、儿童和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同时,针对辖区全部人群开展健康信息管理、健康知识传递、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引导居民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
      按照泰安市卫生局要求,到2012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模式,根据实际服务能力,首先以辖区的老年人、婴幼儿、孕产妇、慢性病患者为工作重点,优先签约、优先服务,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20%;2015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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